关于举办信息技术学院2023年“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的文件精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加快创新型、创业型、应用型人才培养,激发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并为广东理工学院2023年“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简称校赛)选拔优秀参赛项目,学院决定举办信息技术学院2023年“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简称院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放飞青春梦想
二、赛程安排
本次大赛采取院系初赛、校级复赛、校级决赛三级赛制。
(一)院系初赛( 2022年3月28日)(暂定)
(二)学校复赛( 2022年4月15日前)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3月1日-3月22日
2、报名方式:填写问卷星
三、竞赛事项
1、学校将积极组织参加“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主体赛事中的高教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并参加省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2、本次校赛的评审规则依照广东省教育厅2022年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评审规则执行。
3、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鼓励跨院系专业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5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每位同学只能负责一个项目,作为成员一般不超过4个项目,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新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4、已获往届广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银铜奖的项目,不能再报名参赛。
5、目前国家、省“互联网+”大赛通知还没有下发,等到国家、省通知下发后,学校将公布2023年各院系参加大赛最低项目数、最低人数,各院系要积极发动广大同学按照国家大赛报名系统开放时间和要求进行报名参赛。
四、参赛项目类型
高教主赛道参赛项目类型为:
(一)新工科类项目: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虛拟现实、智能制造、网络空间安全、机器人工程、工业自动化、新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工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二)新医科类项目:现代医疗技术、智能医疗设备、新药研发、健康康养、食药保健、智能医学、生物技术、生物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医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三)新农科类项月:现代种业、智慧农业、智能农机装备、农业大数据、食品营养、休闲农业、森林康养、生态修复、农业碳汇等领域,符合新农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四)新文科类项目:文化教育、数字经济、金融科技、财经、法务、融媒体、翻译、旅游休闲、动漫、文创设计与开发、电子商务、物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社会工作、家政 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符合新文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参赛项目团队应认真了解和把握“四新”发展要求,结合以上分类及项目实际,合理选择参赛项目类别。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四新”建设内涵和产业发展方向选择相应类型。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五、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校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
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虛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況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国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 万元及以上或在2022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 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总决赛时提供投资协议、投资款证明等佐证材料。
六、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等,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本科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国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二)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0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7 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三)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 年以上(2020年 3 月 1 日前注册);或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20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 2 轮次以上(含 2 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 5年以内的学生(即 2018 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附件:
1、广东理工学院2023年“互联网+”二级院系参赛项目一览表;
2、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
3、广东理工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书模板。
信息技术学院
2023年3月1日